泰國憲法法庭9日首度召開審理執政黨─民主黨兩起貪瀆案件,如果開庭審理結果屬實,民主黨將面臨被迫解散的命運,而且泰國也必須立即舉行大選。
泰國選舉委員會曾在今年4月要求現任總理艾比希(Abhisit Vejjajiva)所屬的政黨,也就是執政的民主黨,必須為誤用政黨發展基金會資金案而解散。根據了解,民主黨誤用的這筆資金達2,900萬泰銖(約合89萬5,600美元),原本應該用於競選活動傳,結果被查出轉帳到該黨高層人士帳戶,違反了政黨法。
另外,泰國檢察總長在7月13日向憲法法院遞出狀紙,控告泰國執政黨民主黨隱瞞收取2005年大選時,由民營水泥公司(TPI Polene)捐助的2億5,800萬泰銖(約折合800萬美元)的政治獻金,要求憲法法庭為此解散執政黨,並且禁止包括艾比希在內的政府官員,未來5年內不得再參與公職活動。
泰國檢察官維奈(Vinai Umrongmongcolgul)狀告民主黨,要求憲法法庭禁止執政黨高層人員未來5年從事公職活動,是指從2004年到2005年初,曾擔任政府公職的民主黨黨員,人數約為40到50位。
檢察署不僅狀告執政黨隱瞞收取政治獻金,同時也就民主黨誤用政黨發展基金會資金案,提告憲法法庭。
文章出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09/58/2arg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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