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俞智敏/綜合外電報導〕美國總統歐巴馬提名的女性大法官凱根,八日正式宣誓成為聯邦最高法院第一百一十二位大法官,她也是最高法院有史以來第四位女性大法官,並將於十月一日最高法院新會期開始時正式就職。在現任九位大法官中,女性大法官已佔有三席,據金斯伯格大法官表示,這表示未來最高法院出現更多女大法官將不再是特例,法界人士則認為,大法官的性別不致影響最高法院裁決結果。
美現任大法官 女性占三席
一九九三年宣誓就任的大法官金斯伯格表示,在她十多年任期中每個會期至少都會發生一次辯護律師分不清她跟另一位退休女大法官歐康諾的烏龍事件,但其實來自紐約布魯克林區的金斯伯格,與來自亞利桑納州的歐康諾在外型與口音上完全不同。金斯伯格指出,律師們會弄錯大法官身分,原因是即使在二十一世紀前夕,法庭上的女法官仍是少數異類。
但自去年歐巴馬總統首位提名的女大法官索托瑪約正式上任後,最高法院開庭期間未再發生律師弄錯法官身分的錯誤,金斯伯格認為這是一大進步。法界人士則認為,女大法官人數雖佔大法官席次的三分之一,卻不見得會影響到判決結果,因為大法官們在爭議性案件中多半依自己支持的意識形態投票,結果多為五票對四票。
性別歧視案件 提供女性觀點
學界相關研究也發現,只有在事關性別歧視的案件時,聯邦上訴法庭裡是否有女性法官出席才可能對判決結果產生影響,在三位承審法官中若包括一位女性時,法院較可能做出對聲稱遭性別歧視的原告相對有利的判決。金斯伯格直言,「我們會把身為女孩與女性的成長經驗帶進法庭討論中。」
金斯伯格舉例指出,去年最高法院承審的一個案件中,原告的十三歲女孩抱怨在亞利桑納州某中學遭到校方脫衣搜身,男性大法官一開始的反應都是,「這有什麼可怕的?」但金斯伯格說,「我想法庭真的理解到十三歲女生跟十三歲男生對類似檢查的反應確實有所不同,」最後大法官們以八票對一票裁定,該校的搜身政策已違反學生的憲法保障權利。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09/78/2aqi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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