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歐素美/清水報導〕高美「溼」地或高美「濕」地,民眾抱怨清水鎮三民路及高美路兩處指標不一,讓人霧煞煞,真的成了「溼濕」有兩種,建議政府部門統一用法;縣府農業處自然保育科長李代娟表示,「溼」與「濕」同義,部分學者堅持採用「溼」字,但內政部公布濕地是採用「濕」字,縣府也無奈。
用字不統一 民眾霧煞煞
民眾指出,清水鎮往高美方向有兩處指標,在三民路與港埠路口的指標為「高美溼地」,但港埠路與高美路口指標卻變成了「高美濕地」,一樣都是溼地,但是字不相同,很奇怪,民眾更是一頭霧水,不知哪個才對。
民眾指出,雖然「濕」與「溼」同義,但涉及地名,政府機關應該予以統一,以免民眾無所適從,導致出現「一國兩制」的形。
縣府農業處保育科長李代娟則表示,不管是「濕」字或「溼」字 ,政府單位都有人用,兩者皆可。
經查詢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編纂的「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濕」字等於「溼」字,且無「濕地」一詞,但「溼」字則可作形容詞,意指「水分多、含有水分的」其下並列有「溼地」一詞,意指常為水淹沒的地帶。通常是河口流域的邊際地帶,也是介於沿海水域和陸地間的過渡帶。溼地孕育豐富的物種,是許多魚類、兩棲類、鳥類、爬蟲類樂於生活的環境,國際保育組織已將溼地保育列為優先目標。
文章出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13/78/2b0nf.html我的TRAVEL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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