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的工作只是讓產品具備識別度嗎?還是該主動撩撥起消費慾望,創造一個充滿感官經驗,前所未有的消費經驗!
消費者對商業世界的理解,幾乎全都是用感官(當然偶爾也會夾雜一些道德上的思考),因為感官是人類對記憶的連結,可以激發情感,所以如果品牌可以刺激感官,在使用經驗上,就能創造與優良品質異曲同工的效果。
有些品牌會特別強調味道,例如英國頂級香皂品牌LUSH,凡是有它駐點的賣場,一定在大老遠就聞到陣陣飄香。這就像有些賣芳療產品的品牌通路,會運用春天的清新、夏天的海洋風味,將它們裝入瓶中,讓消費者在使用洗髮精、香皂、浴廁清潔劑、洗碗精、玻璃清潔劑,都能感受到耳目一新的感覺。
許多敏感的消費者也許也記得,在剛買的新車上,往往都有一股特有的味道,許多人談到聞到新車味的經驗都表示,那是購滿新車時最滿足的時刻,那味道就像閃閃發光的車身一樣,給人嶄新的滿足感。
事實上,根據汽車銷售人員解釋,根本沒有所謂新車的味道,那是人為管理上所創造出來的。做車子的供應商備各種溶劑罐,裝滿各式各樣新車的味道,設定當車子一出場,味道就從內裝中散發出來,大概可以持續六個星期左右,然後就隨著車主的各種生活氣味(例如咖啡、香菸、香精)所沖淡、取代。
這種暗示聯想的品牌操作隨處可見。
來自: http://tw.news.yahoo.com/marticle/url/d/a/100802/48/2b0vq.html?type=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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