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爾森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之「天秤星」輪日前爆發國內海運首宗旅客霸船事件,基隆港務局表示,有關取得處理罷船之法定機制,將在檢討後,建議於修訂航業法時正式納入條文,屆時,便可以比照民用航空法處理旅客罷機之方式處理,使旅客與運送人糾紛之處理有所依循,減少雙方之爭議,迅速能取得協議。
威爾森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之「天秤星」輪八月八日搭載乘客一五九○人自基隆港開航四天三夜之石垣│那霸旅遊行程,因受颱風「電母」外圍環流影響,提前於十日返航,船上六二一名旅客因不滿船方所訂退費及補償措施,靠港時以拒絕離船方式進行抗議。
船舶進港前,基港局已接獲可能有旅客罷船事件,隨即依「客船乘客與運送人運送糾紛調處程序」,指派航政組組長許國慶現場指揮,召集CIQS單位,成立專案小組,完成各項安全及疏散旅客部署。
由航政組組長、港務警察、消保官及麗星代表總經理盧冠群上船與乘客協商,經基港局要求及努力折衝協調下,麗公司最終同意再增加補償方案,對滯船旅客宣佈,所有滯船旅客最後同意船方之增加補償方案後離船,霸船事件始圓滿落幕。
麗星公司增加之補償方案如下:
一、依船方原訂退費及補償方案或選擇一年內同樣行程、艙房再旅遊一次免費。
二、另可免費加碼參加十日二十二時出發之嶼那國島海域二日遊。
引用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12/128/2axim.html我的TRAVEL新聞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