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福州市的秀峰路上,一隻小狗被裝進麻布袋扔進河裡。小狗將麻袋咬破洞探出頭,才不至於溺死。無辜的眼神望著人求救,但堤防有4公尺高,無通道,最後2名少年路過時,毫不猶豫地翻過防護網,將小狗救上來。
根據《海峽都市報》報導,6日上午,大陸福州市的秀峰路上,一名肖小姐在上班途中經過一處社區時,看到路邊的小河裡,有隻小狗在麻布袋中掙扎。(圖可見→http://www.nownews.com/2010/08/09/11507-2634353.htm)
麻布袋的袋口被尼龍繩封死,小狗在掙扎過程中將袋子咬破一個洞,從洞中探出頭來,牠露出求助的眼神望著岸邊的人們,但兩邊堤坊高達4公尺,又加上防護網,無通道可以下去,讓圍觀民眾非常焦急。
就在眾人苦思解決辦法時,5名剛打完球的少年經過,其中2名馬上扔下手中球拍,毫不猶豫地翻越防護網,靈巧地走下河堤,涉水將麻袋拉近,將小狗抱上岸。
小狗成功獲救後,將身上的水甩掉,開心地奔跑。圍觀民眾表示興奮,也痛批「怎麼會有主人那麼狠心,如此對待一個生命。」
幾乎全世界都有棄養問題,而我國農委會動物保護法也規定,將動物棄養、放生者,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如果動物因為遭棄養而死亡或重傷,飼主可能被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諸如此案將動物封在袋中,屬惡意行為,涉及虐待或傷害動物罪,在國內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最高能處100萬元罰鍰。
引用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09/17/2arhw.html教育是我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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