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決策欠周延
〔記者曾韋禎、林曉雲/台北報導〕教育部在今年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中,編列二十九億元作為今年九至十二月的營養午餐之用;卻於上個月緊急宣布,不補助營養午餐費,還將相關經費改為加強補助國民教育之用。監察院昨以決策缺乏周延性、延續性,糾正教育部。
教部:會虛心檢討
教育部體育司長王俊權表示,監察院在二月附帶糾正營養午餐全面免費政策之後,教育部即邀請各縣市教育局處開會研商,也在七月初確定煞車,但今年已發給各縣市的二十九億元經費,除了不得用於全面開辦營養午餐,都可以改用於其他教育事務改善上,對監委批評重大政策的決策過程不周延,教育部會虛心檢討。
前行政院長劉兆玄去年三月承諾,會全面實施國中小免費營養午餐;接任的吳敦義也在去年九月強調,免費營養午餐的政策絕不跳票,並於十一月核定,在擴大公建特別預算下增編二十九億元辦理「加強補助國民教育經費」,補助地方政府全面辦理今年九至十二月的七成營養午餐經費。
但有多數縣市無力籌募所剩的三成經費,逕將教育部補助的經費挪為他用。教育部遂於今年七月宣布,不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國中小的全面免費午餐,卻仍將這二十九億元如數撥付,協助地方政府改善教育設施等國民教育相關項目。
20縣市反對3成自籌款
因此政策前後反覆、缺乏周延性及延續性,監察院昨通過監委錢林慧君所提的糾正案。案文指出,教育部曾調查各縣市政府的意願,若由中央補助七成、地方自籌三成,僅二個地方政府贊成,有二十個地方政府反對,足見教育部的認知與事實落差過大,此決策過程缺乏周延性。
再者,此經費編在擴大公建下,明年度是否能續辦,尚不得而知,嚴重缺乏延續性,已對地方政府造成困擾;之後又緊急反覆轉折,證明此決策大有疏失。
糾正案文也表示,教育部推行此政策前,沒有作成本效益評估,僅就立委的「貧困學生被標籤化」等理由,決定全面施行免費營養午餐,顯然不符比例原則;後又同意地方政府將補助經費用於其他項目,更與預算編列的原旨不合,顯有未當。
文章來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13/78/2b0kb.html教育是我們的責任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