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勞工處發現,學生暑假工讀期間的勞資爭議,以工資和休假問題最多,部分雇主要求工讀生加班卻不給加班費,甚至找理由扣工讀生薪水,勞工處依法罰鍰處分,要求限期改善。(記者蔡依婷台中報導)
暑假期間,學生紛紛加入暑期工讀的行列,發生許多工時工資勞動的權益問題,勞工處勞資關係科科長李美麗表示,目前接到的申訴案件主要是以超時工作不給加班費以及不給休假最多,以便利商店和科技公司為主,李美麗說,已依法處罰雇主,同時要求限期改善。李美麗:「我們發現沒有給例假,和延長工時不給加班費情況,處罰的部分,就是針對雇主犯的條款給予六千到六萬元的罰鍰,另外針對工資沒有全額給付的部分,我們也要求相關單位要限期給付。」
為了保障工讀生權益,勞工處從八月十一號開始,針對便利商店、量販店、飲料店等店家進行例行性的工讀生專案檢查,勞工處表示,曾發現有雇主未準備員工出勤卡,最後卻以工讀生未打卡上班為理由,扣五百元薪水,這些全都是違法的行為,另外勞工處副處長陳裕益表示,工讀生勞動條件和工職員工一樣,雇主依法都要給予勞健保與加班費,若真遇到相關權益問題,都可向台中市勞工處申訴。
引用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12/91/2ayz4.html教育是我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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