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2日電)長庚醫院今天登報聲明,依法先行繳納健保罰鍰,但同時提及訴願,將捍衛駐診拆帳及健保身分的權益。衛生署長楊志良晚間發公開信駁斥,指長庚醫院的管理便宜行事、曲解法令。
楊志良在信中重申,長庚醫院的醫師依醫院規定,不得自行在外開業或兼差,此與美國「開放醫院制度」大不相同,長庚和醫師是雇傭關係,長庚在精神上可視醫師為夥伴,但體制法令上醫師則為僱用。
他在信中指出,如果是合夥關係,長庚醫院的醫師在申報所得稅時,從其淨所得中再扣除20%的執行業務成本,將對其他醫療機構形成不合理、不公平的競爭環境,對其他依法納稅的國民亦不公平,最終影響的仍是國民的就醫權益。
他並說,長庚醫院在健保實施前,率先實施住院保證金的規定與醫服務,令人激賞,但若干醫院管理方面,則有便宜行事、曲解法令的情事。他說,衛生署身為主管機關,多年來未能積極予以導正,造成醫院未能及時修正,衛生署願向國人至表歉意。
長庚醫院因超收主治醫師健保費,昨天認繳新台幣4.14億元罰鍰。楊志良今天看到長庚醫院登報聲明後,親自撰寫公開信,並交由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主秘賴進祥檢視文內援引的法規是否妥適,確定無誤,於今晚發表。990812
以下內文出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12/5/2azu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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