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 5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日盛銀行因損失準備提列不足、漏列報逾期放款及授信檔卷遺失等 3項缺失,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 1第 1項及第 2項規定,處新台幣 500萬元罰鍰。
日盛銀同時因辦理自然人無擔保授信不符規定,遭罰 200萬元罰鍰。
此外,國泰世華銀行因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遭罰200萬元,並解除舞弊行員職務;台新銀行因利害關係人進行多筆交易未提報董事會決議,罰200萬元;中國信託銀行也因違反商業銀行不得投資該行負責人擔任董事的公司股票,罰100萬元罰鍰。990805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05/5/2ak5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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