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3日電)去年莫拉克颱風重創南台灣,民眾踴躍捐款達新台幣233億餘元。內政部今天說,截至7月29日,善款使用率50.75%,未來會積極督促勸募團體依其使用計畫落實執行,有效運用善款。
八八風災捐款監督引發關注,內政部表示,募得款高於預募金額的民間團體應依「公益勸募條例」第19條規定,依主管機關許可的募得款使用計畫專款專用,不得移作他用;如有賸餘應依原勸募活動的同類目的擬具使用計畫,報請主管機關同意後始得動支,賸餘款項再執行期限,不得超過3年。
內政部說,由於八八風災後,各界慷慨解囊,民間團體實際募得款遠超過募款計畫;已要求民間團體檢討變更募得款使用計畫,擬具詳實執行項目名稱、金額、期程,報主管機關核定後再執行。
內政部表示,對於募得款少無法執行,轉捐其他單位的民間團體,將列為未來許可募的參考;對於受轉捐的單位其募得款收支使用情形,內政部也將列入會計查核的對象。
內政部指出,截至7月29日止,24個政府單位募得103億6752萬餘元,50個民間團體募得130億259萬餘元,兩者合計233億7011萬餘元。政府單位善款使用率81.65%,民間團體為26.1%,兩者平均使用率50.75%。990813
文章來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13/5/2b23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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